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分公司人民币清分合作服务项目招标
1、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采购人民币清分合作服务供应商1家,结算以实际发生业务量为准。
2)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遵循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满足但不限于文件约定的技术标准及规范、等标准。
3)服务期:2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5)采购预算:项目总预算为49.8万元,清分服务费根据业务量据实结算。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9.8万元,清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纸币13.5元/捆(残损及完整统一单价)、硬币35元/1000枚;最高限价包含增值税税款在内,清分服务费根据业务量据实结算。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为一般纳税人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三)提供2024年01月(含01月)后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提供2024年01月(含01月)后至今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
(四)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采购人公章)。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七)成交供应商须在贵州邮储银行开户,并且通过该邮储账户进行费用结算。(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九)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十)特殊资格要求:
1.具有从事银行后台业务外包服务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从事过此类业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需提供本单位3名及以上员工的聘用证明。(提供身份证、反假币资格证书、聘用合同、2024年01月(含01月)后至今连续3个月五险一金缴纳凭证)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2月10日上午09:00分至2025年2月17日下午17: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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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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