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黄峪灾后重建集中供水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渭滨区黄峪灾后重建集中供水工程施工已由宝鸡市渭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宝渭发改发(2024)1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招标人为宝鸡市渭滨区房屋综合开发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宝鸡市渭滨区;
2.2、工程规模:新建取水口一处;新建沉砂池一座;新建平流反应沉淀池一座,新建水厂一座(包含净水厂房、管理房、一体化净水设备,自动化系统一套,水质检测仪一套,50m3清水池1座,配套厂区绿化、美化、亮化);新建管网3.1km,埋设现状已成管网5.2km,配套各类阀井24座;新建50m3减压池一座;供水系统中构筑物及水厂前端增设水表坑(含水表)10座,改造入户工程631座,含水表坑及水表。对现状村级高位水池增设保护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项目总投资:750.46万元
2.4、计划工期:12个月;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渭滨区黄峪灾后重建集中供水工程施工;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渭滨区黄峪灾后重建集中供水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记录;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近一年(2024年01月至2025年01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
3.4、投标人的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提供近一年(2024年01月至2025年01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3.6、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02月至今)至少各有一项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网页查询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业绩所有信息真实有效;
3.7、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8、投标人企业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信息以“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截图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3.9、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所有岗位人员必须具有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拟投入人员的养老保险(提供近一年(2024年01月至2025年01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内(2025年2月11日到2025年2月1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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