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2025-2026年危险废物处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2025-2026年危险废物处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2025-2026年危险废物处置。
2.2项目概况: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分析实验中心主要任务是负责围绕西南油气田公司常规油气、非常规油气、致密油气的勘探开发,组织开展分析实验技术及仪器设备研发、标准制修订、油气水及岩心样品分析实验、油气有机地球化学及勘探开发分析实验项目研究工作。针对岩石、油气田水、天然气、原油等样品,开展有机地球化学、岩石矿物学、储层物性、页岩含气性、储层流体等方面的分析实验及研究工作,涵盖砂岩、碳酸盐岩、页岩等油气勘探开发分析实验领域。实验中心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实验室剧毒废物(水封油封含汞废物)、实验室一般毒性废物(腐蚀、易燃、废弃样品、废旧药品)、实验室废物等(详见表1招标控制单价清单)。为响应国家青山绿水的环保政策,科学处置生产经营各环节产生的危险废物,勘探开发研究院拟对分析实验中心危险废物开展全过程处置工作(包装(中标方自行提供包装)、装卸车、场地清扫、运输、处置等工作内容)。
项目估算金额:65万元/年,两年130万元(含税,含运费)。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分析实验中心现存危险废物以及2025年、2026年新产生的危险废物,详见下表:
序号
废物类别及危废代码
内容
1
HW49900-047-49
实验室剧毒废物
(水封油封含汞废物)
2
HW49900-047-49
实验室一般毒性废物
(腐蚀、易燃、废弃样品、废旧药品)
3
HW49900-047-49
实验室废物
招标人不承诺具体工作量,定商定价不定量,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4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项目,具体限价详见表1(含税、含运输费),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表1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及招标控制单价
序号
类别
单位
数量(预估)
控制单价(元,含税,含运费,含HSE费用)
1
实验室剧毒废物
(水封油封含汞废物)
Kg
610
1700
2
实验室一般毒性废物
(腐蚀、易燃、废弃样品、废旧药品)
L
3800
64
3
实验室废物
L
500
40
2.5服务地点:成都市。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2.7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一、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8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通过初评,剩余3名及以上投标人符合要求,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排名前3的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评,剩余1-2名投标人符合要求且评标委员会判定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剩余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无投标人通过初评或剩余1-2名投标人通过初评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缺乏竞争性的,本次招标失败。
2.8.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2.8.3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对仅符合招标文件危险废物处置资质要求的投标人,须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输单位组建联合体,以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两家,牵头单位办理投标事宜。组建联合体的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若投标人同时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则不需要组成联合体。
☑不允许分包。
☑不允许转包。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必须为收集、贮存、处置或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包含上述的其他经营范围,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必须覆盖本次处理的危险废物种类且无附加限制要求、有效期限覆盖合同有效期。
3.2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危险废物)。
注: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需提供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危险废物);若非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危险废物)。
*4人员资格和要求:
投标人须至少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和1名调度资料员,以上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4年9月-2024年12月的社保证明资料。
投标人安排的司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及随车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证)需要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证且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4年9月-2024年12月的社保证明资料以及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人要求派出人员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健康安全环保相关培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理)。
*5.机具设备要求:
无要求。
*6.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5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包含代码为HW49900-047-49中的危险废物处置,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文本(反映服务期限及服务内容等)以及合同完工证明(提供合同履约完成证明,如验收意见等),自证材料无效;②提供对应合同结算资料(如发票等),自证材料无效;③转运联单(危险废物处置接受单位的接受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等。以上三个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否则该合同业绩无效。
*7.财务要求:
7.1、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7.2、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4年1月1日,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8.信誉要求
*8.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8.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8.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5日08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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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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