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网络交换设备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网络交换设备,招标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网络交换设备进行国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730-
2.2招标项目名称:网络交换设备
2.3数量:1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设备主要功能要求:
支撑型号研制所需的业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的网络交换设备,包括:
a)汇聚交换机:不少于4台,24口GESFP、24口10GESFP,背板带宽≥2.4Tbps。
b)接入交换机:不少于100台,每台24口GE电口。
c)接入交换机:不少于72台,每台48口GE电口。
2.5交货地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所区内。
*2.6交货期:
a)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设备到货。
b)合同生效后4个月内完成验收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营业登记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近年财务状况:
①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②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可提供自有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应是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原厂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供应商为授权代理商的,应提供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为国内品牌,提供书面声明文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情况,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两张截图)为准,若投标人为企业,还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截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两张截图)为准。
(6)投标人须提交《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不适用)。
3.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9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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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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