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天津)汽车装备有限公司龙门加工中心招标
一、招标条件
中汽(天津)汽车装备有限公司龙门加工中心已获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中汽(天津)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邀请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积极参加。
二、招标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中汽(天津)汽车装备有限公司静海基地龙门加工中心
招标内容:龙门加工中心2台(型号:8042/6032)(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招标范围:供方负责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运输、吊卸、就位、安装、调试、能效测试、验收、培训及服务,直至设备交付使用并达到所规定的技术条款,整个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三、招标条件和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为招标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专项授权)。(4)者投标人须为招标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专项授权)
3.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以开标时间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记录,网站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3.4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违法案件”之“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发布后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招标代理机构会在评标现场进行查询确认,具体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
(2)投标文件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时间提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投标文件必须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形式同时提交;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自本招标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7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