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区域设备委外运营服务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区域设备委外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11万元,招标人为中铁建发展集团(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区域设备委外运营服务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和污泥脱水系统运行维护劳务服务,以及污水处理和污泥脱水系统设备的维保和维修项,具体详见项目用户需求书。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11万元,其中人工费部分最高限价4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区域设备委外运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区域设备委外运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本项目执行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或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禁止合作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领取。文件费电汇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汇款单截图、投标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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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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