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人民医院停车场经营权外包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LY-服务-ZYYY05011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川区人民医院停车场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经营权外包费用:外包服务费不低于100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川区人民医院停车场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川区人民医院停车场经营权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
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 意1个月度或1个季度的企业自身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或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至今不满一年的新公司按实 际成立时间提供);非企业类单位(如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现行会计制度下的相应 格式的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 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的,应提 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至今不满一年的新公司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
1.4供应商具有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的, 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至今不满一年的新公司可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承诺书):
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1.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成立不满三年包含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1.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19日17时00分
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获取招标文件时需
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联系方式;(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7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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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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