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润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商选聘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润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人为新疆润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新疆润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商选聘项目
招标范围: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采取定向发行方式,期限不超过5年(含),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应当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中的一般主承销商;
3.3投标人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指导并协调其他中介机构优质、高效的完成材料制作及债券发行工作;
3.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5投标人熟悉债务融资工具申报发行程序、具备承销能力;
3.6本项目接受符合上述3.1-3.5款资质企业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同一金融机构及其控股的分支机构仅允许一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的机构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4日10时00分到2025年02月19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包,售后不退。
4.2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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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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