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物流实训室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招标
项目名称:物流实训室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1.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元)
招标内容及要求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物流实训室智慧化升级改造
1
项
1100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7日至2025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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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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