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青原区人民医院(吉安市青原区总医院)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脑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脑外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95556.50元
最高限价:1095556.5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登录后查看)吉安市青原区人民医院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脑外设备1套)1套1095556.5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2、其它条件(1)1.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备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0日00:00至2025年02月27日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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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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