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池滨江新区2024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池滨江新区2024年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梅县尚盛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黄梅县尚盛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黄梅县小池滨江新区各学校、园区厂房等屋顶。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在小池滨江新区21处学校、园区厂房的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设计总装机容量74.70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支架安装、电网配套设施等工程,详情见文件第三章相关内容。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3月。
最高限价:26089.89万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且应明确双方的分工及职责,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02月20日至2025年02月26日24:00时止……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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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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