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涉税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2540STC40509)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涉税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下方其他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涉税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涉税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须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提供承诺书,见格式8-4)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3)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 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 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 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书,见格式8-4)
(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指:金额达200 万元的国家有权机关开具的罚款);(须提供承诺书,见格式8-4)
(5)投标人不得将本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须提供承诺书,见格式8-4)
(6)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良供应商名单中。(须提供承诺书,见格式8-4)
(7)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 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须提供承诺书,见 格式8-4)
(8)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见格式8-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7日00时00分到2025年02月2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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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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