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辖属支行配送餐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HLZB-F-202501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辖属支行配送餐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
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和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辖属支行配送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辖属支行配送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在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07月(指银 行的签章或签发时间,且须为针对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单位开具的)至今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个人所得税除外)和社 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须提供在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的
承诺书(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 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发生过环境和劳工违规事件的承诺书);
6、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至评审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至评审之日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联合体及分包要求: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25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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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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