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振太酒业有限公司冷冻机技术改造招标
(招标编号:招案-2025001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无锡市振太酒业有限公司冷冻机技术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无锡市振太酒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招标内容:无锡市振太酒业有限公司冷冻机技术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一采购需求)2、预算金额:人民币300万元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0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标。4、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设备制作周期60日历天,设备拆除、安装调试周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由招标人确定)。5、交付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马山梅梁路2号,无锡市振太酒业有限公司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无锡市振太酒业有限公司冷冻机技术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无锡市振太酒业有限公司冷冻机技术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9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委派授权代表持如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直接领取招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委托授权人领取招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本(售后不退)
注:1、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料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2、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3、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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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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