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膳食合作商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医科大学总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膳食合作商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单价,招标人为宁夏医科大学总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夏医科大学总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膳食合作商招标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医科大学总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膳食合作商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医科大学总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膳食合作商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报名时须提供的资质:
2.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响应文件须提供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2.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资格承诺函》;
2.6投标公司须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为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7在“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由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0日00时00分到2025年02月2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获取电子版。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4日 09时30分。
七、其他
宁夏医科大学总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膳食合作商招标项目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025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须按本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列明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料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的报名单位、报名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收件邮箱等制作成word(或pdf)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履行报名手续(备注:不接受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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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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