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高邮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高邮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高邮电信物业管理服务。
1.2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选取一家物业公司,为高邮电信提供安保、保洁、驾驶、食堂管理、农村支局综合值守等物业服务,人员数量最低要求:保安服务12人、保洁服务4人、厨师服务1人、帮厨服务2人、驾驶服务6人、支局食堂餐饮服务18人、水电维修服务1人。安保、保洁包含以下几个地区:高邮市海潮路43号、高邮市中山路365号,高邮电信行政办公楼及市区1个营业厅,服务总面积约2.32万㎡;食堂管理包含:1个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各农村支局食堂餐饮服务;支局综合值守包含20个农村网点。以上工作涉及服务人员最低44人,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人民币388.76万元(含税)。本项目为公开询比,采用“框架+订单”方式进行结算,具体服务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具体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1.3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项目服务地点:扬州高邮市,询比人指定的地点。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订单为准;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
1.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中国电信相关规范要求。
1.5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选取1名成交人。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本项目报价明细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0.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询比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0.2供应商须承诺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书,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则无需提供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2.0.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2.0.4供应商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项目业绩,本次询比范围内容累计金额达到3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框架合同(协议)+发票(含网上发票查验明细,电子发票无需查验明细)复印件,或合同(协议)+发票(含网上发票查验明细,电子发票无需查验明细)复印件,业绩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能体现采购金额、数量、买方等信息(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发票网上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未提供发票查验明细截屏,业绩不予认可。
2.0.5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资金及财务状况,并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0.6人员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服务人员必须满足相关数量要求;本项目要求的服务人员中厨师、帮厨和炊工要求提供健康证,驾驶员需提供C照及以上驾驶证书,水电维修工需提供相应的电工证。所有服务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件。所有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0.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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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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