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2025年-2026年水处理药剂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宜昌市三峡环清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2025年-2026年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宜昌垃圾发电项目)正式运营期用于水处理的易制毒、易制爆药剂采购,主要包括盐酸、硫酸、高锰酸钾、**、重铬酸钾、**银等(详见第五章物资采购清单)。
2.2供货期限暂定为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
2.3交货批次与进度:分批次到货,具体到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2.5交付地点:宜昌垃圾发电项目现场。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3.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品种包含硫酸、盐酸,主要流向应包括本项目所在地)。
3.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期间具有合同签订金额10万以上水处理药剂(易制毒、易制爆)供货项目业绩1项(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完全体现业绩要求信息,须另外提供盖公章的业主证明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的结算发票)。
3.3财务要求:2022、2023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报价。
3.6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7采购人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15: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