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南西焦村南石灰岩矿综合整治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1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南西焦村南石灰岩矿综合整治提升项目EPCT程总承包劳务分包1包,项目业主为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山县南西焦村南石灰岩矿综合整治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1包;
2.2建设地点:平山县;
2.3招标范围:劳务分包;
2.4工期:签订合同后12个月。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不分专业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4、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i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7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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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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