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综合服务中心、交通设施及绿化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玉溪市, 峨山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大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综合服务中心、交通设施及绿化区建设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39.579592万元,招标人为云南七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同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综合服务中心、交通设施及绿化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综合服务中心、交通设施及绿化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3.2(1)若为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2)若为电梯经销商或代理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2、额定速度≤6.0m/s)、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不分级)、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不分级);
(3)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证明文件;
(4)所代理的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要求与上述(1)电梯制造商内容一致。
注:若制造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不能授权经销商参与本项目;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若授权多家经销商则全部作否决投标处理。
3.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上岗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与机电类工程师证。
3.4业绩要求:近三年(指2022年至今)承担过1项或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投标人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元以上电梯安装业绩,有效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5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交2021至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
3.6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6日15时00分到2025年03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2月26日至2025年03月05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6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6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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