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能集团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外委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准能集团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外委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1605,招标人为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含四个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审计。审查国家有关经济政策和集团公司决策部署在企业的贯彻和执行情况。审计中应重点关注相关政策和决策部署是否得到全面和彻底执行,执行效果如何。通过查阅党委会议纪要及记录,确定被审计单位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并对相关内容进行跟踪落实。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包括:
第一标段: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一标段),包括2个项目,一为黑岱沟露天煤矿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期间为2021年11月至今;二为选煤厂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期间为2022年7月至今。
第二标段: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二标段),包括2个项目,一为设备维修中心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为2022年1月至今;二为哈尔乌素露天煤矿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为2021年11月至今。
2.1.3服务期: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经济责任审计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配备项目负责人2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注册会计师不少于4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不少于2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证书;中级及以上会计师不少于8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资格证书。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同一标段的人员不得兼任;
2)本项目设置限中原则。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可投标多个标段,但在同类型标段中最多只能有一个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001、002为同一类型标段。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01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06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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