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肿瘤医院空港医院审计招标
(招标编号:SHGP-2025-B-05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肿瘤医院空港医院审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9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肿瘤医院空港医院审计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肿瘤医院空港医院审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肿瘤医院空港医院审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肿瘤医院空港医院审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 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 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 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
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三)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 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 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0日14时30分
七、其他
1.项目名称:天津市肿瘤医院空港医院审计项目
2.项目编号:SHGP-2025-B-059
3.开标时间:2025年3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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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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