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食堂大宗食材和原辅材料采购
(招标编号:LNZZ-202501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食堂大宗食材和原辅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0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500,000.00元/年最高限价(费率):100%采购需求:辽宁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食堂大宗食材和原辅材料采购配送服务,包括米、面、油等。 包组编号:002预算金额:200,000.00元/年最高限价(费率):100%采购需求:辽宁省实 验中学营口分校食堂大宗食材和原辅材料采购配送服务,干调等包组编号:003预算金额: 1,050,000.00元/年最高限价(费率):100%采购需求:辽宁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食堂大 宗食材和原辅材料采购配送服务,包括鲜肉、海鲜、冷冻食品等。包组编号:004预算金 额::850,000.00元/年采购需求:辽宁省实验中学营口分校食堂大宗食材和原辅材料采购 配送服务,包括蔬菜、水果、蛋类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001; (002)002; (003)003; (004)00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00200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003003)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004004)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8日17时00分到2025年03月07日17时00分
采购文件500元/包(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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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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