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5G智能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高新产业园智能水表设备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工程(EPC)招标
(招标编号:CZZB-2025-03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静海5G智能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高新产业园智能水表设备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工 程(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24.4606万元,招 标人为天津汇海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静海5G智能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高新产业园智能水表设备及配套设施更新改 造工程,本工程为静海开发区园区中区、南区自来水水表设备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包 括现状水表及水表井的更换、消防空白区增设消火栓两部分。中区、南区更换水表及水表井 470座、室外消火栓 50座。中标单位完成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采购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静海5G智能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高新产业园智能水表设备及配套设施更新改
造工程(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静海5G智能产业园区提升改造项目高新产业园智能水表设备及配套设施更新改造工程(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 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 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资格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
3、安 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人员资格要求:
(1)EPC项目总负责人1名,应取得相应工 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 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 任,出具任命书。
(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师证 书,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施工项目部人员: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 工;
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 作经验,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5、其他资质要求
(1) 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资格要求: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联 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 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招标人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 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07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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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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