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山村临时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ZJJAC2025-1050)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磨山村临时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51.23万元,招标人为武汉磨山经贸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ZJJAC2025-1050;2.项目名称:磨山村临时停车场建设项目(一 期工程);3.采购方式:招标;4.采购需求:磨山村临时停车场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清 单;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磨山村临时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磨山村临时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 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 人,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或书面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具有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参加采 购活动前三年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
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行为、无 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经济处罚承诺书,若本项目中标,只承担本工程施工管理经济处罚
承诺书和无不良行为经济处罚承诺书;
8、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身 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9、拟派本项目的安全负责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证;其他主要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 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均具有相应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 考核C证。
10、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0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 件领取。(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 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供复核。(3)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人拒绝,招 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 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招标过程中,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现投 标人存在有不实或弄虚做假,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4)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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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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