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JYG-G
(二)项目名称:嘉峪关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建设嘉峪关市养犬信息管理系统,涵盖系统开发搭建,实现犬只与养犬人信息的高效管理。开展养犬宣传工作,借助线上线下渠道普及养犬知识。并承担3年期系统运营维护,包含日常运维、功能升级及人员培训,保障系统稳定运行,提升养犬管理信息化水平(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四)最高投标限价:28.8万元
(五)实施周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三)提供2024年第四季度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四)提供2024年第四季度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2024或2025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2024或2025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六)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七)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八)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固在评审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投标报名
日期: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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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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