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平利县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施工8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市平利县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施工8标段由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农经〔2024〕221号文件批准建设,平发改农经招标核字〔2025〕1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增发国债水利领域项目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平利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2工程规模:安康市平利县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8标段位于平利县兴隆镇熊儿沟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梯田工程、生产道路、沟道排引、林草措施等;
2.3项目投资总额:4860万元(本次招标424万元,最终以最高限价为准);
2.4计划工期:3个月;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标段名称:安康市平利县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施工8标段;
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安康市平利县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施工8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近三年所建工程无质量事故。
3.2凡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企业资质信息、从业人员、良好行为(获奖)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5年03月05日09:00:0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3月0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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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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