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海1轮2025年中间检验修理工程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海1轮2025年中间检验厂修工程服务招标项目已列入招标人2025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省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省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浙江省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浙海1”轮提供甲板、轮机、电气等修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浙江省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海1”轮2025年中间检验厂修工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2.3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8个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项目名称
数量
完成期
1
“浙海1”轮2025年中间检验厂修工程服务,包括:甲板、轮机、电气、等修理服务内容。
一艘
自船舶抵达船厂或其指定锚地次日0800时起至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预估标准计划服务期为28个日历天,投标人根据工程量和各自生产情况报修理天数,响应坞期。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地理位置应位于北纬29°至北纬32°的区域内。
(3)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资格能力,投标人具有适合本次船舶修理工程相应标段所需修理船坞(总长185米,型宽34米)、可靠泊码头(具体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资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财务要求:/
3.2业绩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业绩证明材料签署时间为准),具有35000载重吨级(船长179.9米、船宽28.4米)或以上船舶修理工程业绩(业绩证明必须提供修理合同或完工证明或结账协议复印件的任何一项)
3.4信誉要求:
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人员要求:/
3.6其他要求:
(1)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1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03-07至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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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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