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供热减温减压器招标
一、招标条件
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供热减温减压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2×16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B30MW燃煤背压机组扩建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供热减温减压器,包括设备的供货、配合安装及配套的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提供承诺函)。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连续两年(2022年和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1.9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1.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2、本项目的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应为所投供热减温减压器设备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元件组合装置和压力管道阀门A1级)。
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5份电力行业机组配套的流量在200t/h及以上的减温减压器供货合同业绩,且均已投运,同一合同的多台套业绩只计算一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5年3月8日14:00时(北京时间)至2025年3月13日24:00时(北京时间)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日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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