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赣州水务水处理用盐(食用盐)采购项目招标
项目名称:赣州水务水处理用盐(食用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壹佰零贰万贰仟肆佰元整(1022400.00元)
最高限价:壹佰零贰万贰仟肆佰元整(10224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最高限价
(元/吨)
1
赣州水务水处理用盐(食用盐)采购项目
2
家
约710吨/年,按实际使用量结算。
生活饮用水水处理用盐,未加碘精制食用盐:
1、原料要求:应符合GB/T5461-2016食用盐标准的要求
2、理化指标:
粒度:在下列某一范围内应不少于75g/100g
---大粒:2mm~4mm
---中粒:0.3mm~2.8mm
---小粒:0.15mm~0.85mm
白度/度≥67;
氯化钠(以湿基计)/(g/100g)≥97.2;
硫酸根/(g/100g)≤1.00;
水分/(g/100g)≤0.80;
水不溶物/(g/100g)≤0.10;
碘(以I计)mg/kg<5。
3、污染物限量:
总砷(以As计,mg/kg)≤0.5;
铅(以Pb计,mg/kg)≤2.0;
总汞(以Hg计,mg/kg)≤0.1;
镉(以Cd计,mg/kg)≤0.5;
钡(以Ba计,mg/kg)≤15。
溴(以Br计,mg/kg)≤150。
4、性质:性质较稳定,水溶液呈中性。
5、外观:白色。
6、溶解性:易溶于水,易潮解,无臭味。
所投产品须符合GB/T5461-2016食用盐的相关标准,采购周期为两年。
7、因公司水处理工艺要求,生产厂家不得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亚铁氰化钾。
720.00
注:只允许国产产品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周期为两年(以合同签订时间开始计算),并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日内完成供货。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8日(工作日内)08∶30——11∶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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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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