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清远分公司2025年—2026年会议及培训定点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中国人寿清远分公司2025年-2026年会议及培训定点项目进行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人寿清远分公司2025年-2026年会议及培训定点项目采购内容:会议培训酒店项目含税预算:495万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具体召开培训场地依据中标供应商档期、招标人培训规模和特殊要求而定。项目所在地:广东省清远市定标原则:按照最终评分排名的先后顺序确定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家数的90%作为中标定点供应商。中标家数经计算后向下取整,不进行四舍五入。
注:所有中标人共享项目预算495万元,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保证各中标人在服务期内的业务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检查合格证明或消防部门提供的有关(未安装使用的除外)安全检查合格证明、如投标人有对住宿进行报价的,则须另外再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因相关廉洁规定,本项目不接受五星级酒店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网站(https://www.mct.gov.cn/mctso/s?qt=5%E6%98%9F%E7%BA%A7%E9%85%92%E5%BA%97)”的五星级饭店查询结果截图,如在查询暂无数据视为非五星级酒店)。投标人名称带有“度假村”或“温泉”字眼需提供党政机关定点的有效证明(如有)。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截图;参加招标活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2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参考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参考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参考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参考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0日21时00分到2025年03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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