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职工疗休养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职工疗休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职工疗休养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到2028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须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或代管;6.本项目非仅面向中小微企业;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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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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