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2025年办公楼安保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2025年办公楼安保管理服务,一项。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
9.本项目特殊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非广东省注册的供应商还须提供在深圳市公安机关备案的开展保安服务活动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且合同履行前在深圳市公安机关办理完开展保安服务活动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文件或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0日至2025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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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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