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都匀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
项目编号:P52270120250001FZ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311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都匀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都匀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成果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本第六章“附件一”)】;(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二”);(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1月(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如依法免税,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未满三个月的至少提供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未能提供任意一个月的,可不提供,以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为准)或者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参考本第六章“附件一”);(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三”);(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参考本第六章“附件四”);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3月18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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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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