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2025年药品实验用品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2025年药品实验用品采购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最高限价:800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满足检验标准用的试剂耗材等,如甲醇、乙腈、正已烷、环己烷、磷酸气二钠、pH3.5醋酸盐缓冲液(药典专用)、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标准级显微镜盖玻片、一次性灭菌刻度吸管、草酸艾司西酞普兰、脱水穿心莲内酯琥珀酸半酯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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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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