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经济开发区分布式智慧储能电站招标
(招标编号:XZP202503100019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泰兴经济开发区分布式智慧储能电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9101万元, 招标人为泰兴市滨江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规划安装容量为140MW/420MWh,项目站址拟选择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22家企业内,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本期储能电站磷酸铁锂电池采用全预制舱布置形式。储能电池舱采用磷酸铁锂1.25MW/3.75MWh组柜方案,箱式储能升压变流一体机配置1台1.25MVA PCS。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泰兴经济开发区分布式智慧储能电站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泰兴经济开发区分布式智慧储能电站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最终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3-10 08:30到2025-03-11 17:30
获取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的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报名截止时间当月或上月的社会保险、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3-31 14:3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03-31 14:30
七、其他
1、采购方式:招标。
2、预算金额:39101.00万元。
3、最高限价:3910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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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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