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
预算金额:人民币243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个包,本项目为按照相关政策,核算烟台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预留预算金额的45%(含)以上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非小型、微型企业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且联合体协议书由小型、微型企业承担的比例不得低于以上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能超过2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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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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