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有限公司研发样车处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有限公司研发样车处置项目,招标人为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研发样车处置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有限公司研发样车处置项目
2.2项目地点:北京
2.3完成时间:合同生效后10个自然日完成清运,清运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拆解服务。
2.4招标范围对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有限公司97台研发样车进行处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于开标前3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记录);②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③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附承诺函)。
(4)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机动车处置案例(累计不低于200台),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进行回收拆解,保证研发样车(样件)不流入二级市场。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9日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2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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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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