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铅山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智慧文物平台(第四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494945.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登录后查看) | 铅山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智慧文物平台 | 1 | 批 | 15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必须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注:响应人可以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以上内容的“资格信用承诺函”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拟投入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制造商为中小企业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4日 08:00 至 2025年03月21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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