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同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机关餐厅项目供应商招标采购
受湖南同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湖南同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机关餐厅项目供应商招标采购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湖南同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机关餐厅项目供应商招标采购
二、采购代理编号:HNGZCG-2503
三、采购内容:
3.1采购内容:
标段号 标段名称 备注
1 米面粮油类、调料干杂类 为保证食堂服务质量,各投标人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参与投标,投多个标段作无效处理。
2 生鲜蔬菜、肉禽、水产类
3 超市零食、水饮料类
4 餐厅低值易耗品(含餐具损耗)
3.2招标范围: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标段范围内所有货物,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物资、运输、搬运、检验检疫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3.3定点家数:
(1)标段一定点家数为2家(当合格投标人N≥4家时,定点家数为2家;当N<4家时,定点家数为N-2家,N为合格投标人数量)。
(2)标段二、标段三定点家数均为3家(当合格投标人N≥5家时,定点家数为3家;当N<5家时,定点家数为N-2家,N为合格投标人数量)。
(3)标段四定点家数为1家(当合格投标人N≥3家时,定点家数为1家;N为合格投标人数量)。
3.4定点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计算,合同一年一签(到期是否续签由招标人确定,服务起始时间根据招标人工作安排确定)。
四、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近半年(2024年09月-2025年02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提供投标单位近半年(2024年09月-2025年02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发票或银行代缴的电子回单)。
(4)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因上一年度有关资料尚未出台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5)投标单位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具备食品配送的相关设备,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
(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投标。
(7)2021年至2024年内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纪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或分包。
2、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标段四: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近半年(2024年09月-2025年02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提供投标单位近半年(2024年09月-2025年02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发票或银行代缴的电子回单)。
(4)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因上一年度有关资料尚未出台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5)投标单位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具备配送的相关设备,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
(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投标。
(7)2021年至2024年内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或分包。
2、特定资格条件:无。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投标人2025年 3月 11 日起至人2025年 3 月18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标段四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项目报名提供,并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个人身份证报名。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3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5年3月31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疑问及质疑:
1.质疑时间:截止至2025年3 月 18日下午17:00前。超过质疑时间质疑的,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回答。
3.答疑时间:2025年3 月19 日下午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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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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