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蒋辛屯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

发布时间:2025-03-14

香河县蒋辛屯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


招标人、香河现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县蒋辛屯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现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香河现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占地约14亩,设计处理规模20000吨/日,出水指标京标B。


2.2建设地点: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实施,至最终审计结算完成终结。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5合同估算价:620950.00元(含税价)。


2.6招标范围:香河县蒋辛屯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


3.3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3-12至2025-3-17,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持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套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项目负责人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代理机构对上述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4-3 09:3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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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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