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经济开发区排内涝基础设施及零星整修工程招标
项目编号:JLHM2025-HN-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南经济开发区排内涝基础设施及零星整修工程,已由辉开发【2024】17号批 准建设。招标人为辉南县新区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辉南县新区实业开发有限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雨水管网、路面返修及其他零星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为:辉南经济开发区。
2.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4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5月6日工期30日历天(具 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2.7预算金额:1399578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能力。(注:1.在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 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 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 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 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 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 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5业绩认定:应附近三年(2022年-2024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
3.6拒绝列入政 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8日16:30时前,领取招标 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日14时00分(北 京时间)。
5.2.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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