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消毒追溯系统维保项目
2、采购方式:招标
3、采购需求:
标段
划分
预算
招标范围/需求
备注
一标段
12.6万元
对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消毒追溯系统进行维保,解决系统日常问题以及科室发展、政策变化的系统变更需求,满足日后完成电子病历五级评审、三甲复审以及互联互通测评四级甲等的系统升级。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4、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三年
6、质量要求:合格,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验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行作出书面承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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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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