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重点采煤沉陷区塔河镇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一期(道路)工程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宣汉县重点采煤沉陷区塔河镇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一期(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宣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宣汉县重点采煤沉陷区塔河镇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宣发改审【2024】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批准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宣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宣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恢复整治道路12.5公里。
2.4服务期限:3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近三年无亏损(限定在近0-3年内)
(3)业绩要求:近/年(一般限定3-5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已完成不少于/个(0至2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级别二级及以上;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与项目负责人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4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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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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