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最高限价: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1.850元/立方米。
采购需求:本项目拟对现有北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扩建规模6万m3/d,扩建后污水厂总规模为14万m3/d。服务范围为北流市中心城区,服务面积约50km2。配套建设方面,现有污泥浓缩池配套改建为储泥池,并新增污泥浓缩机,更换现状带式污泥脱水机为高压板框压滤机,改造后经处理的污泥含水率低于65%。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243746亿元。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特许经营期限2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特许经营期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除非依据协议进行延长或终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以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第17号令)要求,符合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占比不低于35%(联合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股权占比)。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建设与运营事务涉及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设施设备的改造、运营设施设备的共用等,本项目中选特许经营者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前需与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项目实施单位自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合作协议,以保障本项目建设运营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3月 17 日至2025年3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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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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