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化热电机组清洁提效改造工程给煤机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石化热电机组清洁提效改造工程给煤机,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给煤机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上海石化热电机组清洁提效改造工程
/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给煤机
20.000
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业绩要求。
(1)投标方的产品应具有570t/h(及以上)燃煤锅炉或相似条件下2019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20台的运行业绩,已证明安全可靠。需提供用户证明,内容包含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签字或盖章页、合同交货期页、发票),能清晰表明给料机规格参数的合同明细页或签字盖章的技术协议,用户签字或盖章确认成功运行的证明文件。
3.1.4信誉要求。
(1)(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5)未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黑名单中。(提供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如果投标人技术方案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的主要参数要求无制造商技术资料支持的,只要有一项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3月16日17时0分至2025年3月21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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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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