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扩建项目220kV氧化锌避雷器招标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招标人所属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阜新发电公司四期2×350MW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220kV氧化锌避雷器采购
本标段采购阜新发电公司四期2×350MW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220kV氧化锌避雷器本体及辅助设备,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供货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配合和进行方案优化工作等。(详见技术规范书供货要求)
2025年6月前,详见技术规范书供货要求。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阜新发电公司四期2×350MW热电联产机组扩建项目220kV氧化锌避雷器采购
一、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且不属于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避雷器生产厂家,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近5年内(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220kV户外避雷器供货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盖章页)。
3.投标人应提供与所招标型号相同/相近的、有效的避雷器型式试验报告,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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