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龙分公司#2炉脱硝精准喷氨系统改造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招标项目设备检修、维护-#2炉脱硝精准喷氨系统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龙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大龙镇
2.2项目规模:2×3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设备检修、维护-#2炉脱硝精准喷氨系统改造(CHDTDZ137/17-QT-31201):负责大龙分公司#2机组脱硝系统精准喷氨改造,包括但不限于SCR脱硝系统流场问题诊断、脱硝系统分区改造、静态分配型混合器设计实施、智慧喷氨控制系统优化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2炉脱硝精准喷氨系统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的有效“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3-1708:30到2025-03-2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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