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平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杨村分库2.03万吨粮库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高平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杨村分库2.03万吨粮库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晋市审管批【2024】14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通过粮食风险基金解决。招标人为山西高平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杨村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高平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杨村分库2.03万吨粮库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山西高平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杨村分库2.03万吨粮库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长102.6m,宽27m,装粮线高10.5m,总仓容2.03万吨的高大平房仓。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一栋散粮平房仓及配套工程,用地面积11835㎡,总建筑面积为2852.34㎡。
2.4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5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内容:山西高平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杨村分库2.03万吨粮库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12个月。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无欠税证明;
3.6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加盖社会保险机构公章的缴费清单)或其他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资料;
3.7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3月17日12时00分至2025年3月22日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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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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