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喜丰航公司炉渣炉灰处置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JNC134-ZB-25021260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喜丰航公司炉渣炉灰处置(招标项目编号:JNC134-ZB-250212604)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我公司气化车间(气化炉)、水汽车间(锅炉)产生的炉渣、炉灰每天约280吨左右,传统填埋、堆放等处理方式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还易造成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政策法规要求,我公司产生的炉渣炉灰需进行合法合规处置。现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企业进行处置。原炉渣炉灰处置合同书将于2025年4月30日到期,预计2025年度-2026年度年度可产生炉渣炉灰约20万吨。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炉渣炉灰处置:
标段(包)内容:完成喜丰航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的炉渣炉灰处置
2.3服务地点: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太风东街3003号
2.4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到期后视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收集处置过程中严禁随意倾倒、途中洒漏,全程按照环保运输要求全程苫盖转运,并按投标人营业执照、环评报告批复范围内的相应工艺进行处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炉渣炉灰处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须同时满足:
①土地使用手续,
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包含Ⅱ类工业固废处置),
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如固废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3.2.2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
注:3.2.1和3.2.2至少有一项须为投标人自有。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炉渣(或炉灰)综合利用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3-1718:00至2025-3-2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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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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