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鹤岗电厂2025年灰场灰渣倒运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黑龙江分公司鹤岗电厂2025年灰场灰渣倒运服务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
2.2规模:鹤岗电厂一期灰场为水灰场,二期灰场为干灰场,输灰系统为水力输灰,为保证灰渣正常排放、贮存,鹤岗电厂每年需进行灰渣倒运,将一期水灰场内存灰倒至二期干灰场贮存,确保一期水灰场内预留足够库容,避免发生环保事件,确保机组安全稳定排灰
2.3标段划分:华能黑龙江分公司鹤岗电厂2025年灰场灰渣倒运服务招标项目标段包1
2.4服务地点:黑龙江省
2.5服务期:9个月,详见技术文件
2.6招标范围:将一期灰场2号灰池内灰渣,采用水力充填、机械挖运等方式倒存至二期干灰场内,倒灰量约80万立方米,其中水力充填倒运按50万立方米预估、机械破碎倒运按30立方米预估。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水力充填或机械倒运灰渣相关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①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②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7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2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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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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